默认归属其实很明确
委托开发的网站,著作权归受托方(建站公司)所有,除非合同里明确约定转让给委托方。这是《著作权法》的默认规则,很多企业吃亏就吃在合同里没写这一条。域名则以 WHOIS 上的注册人为准,谁注册就是谁的。
容易出问题的几种情况
- 建站公司用自有的 SaaS 系统给你建站,你拿到的只是使用权,换服务商就等于网站归零。
- 域名由服务商代注册,所有人写的是服务商或其员工。
- 合同只写“交付网站”,没写源码、设计稿、数据库是否一并交付。
- 服务器账号在对方手里,你连备份都拿不到。
合同里一定要写清楚
- 知识产权归属:明确源代码、设计稿、数据库及文档著作权归甲方所有。
- 交付形式:完整源码包、部署文档、数据库备份,写明交付时间和方式。
- 域名与主机:注册信息必须是甲方,账号密码同步移交。
- 后续服务:维护期限、响应时效,以及不续费时是否配合迁移。
“合同里没写的,默认都不属于你。”
——处理过多起建站纠纷的律师提醒